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省(自治区)及青岛市农机(农业、农牧)局(厅、委、办),黑龙江省农垦总局:
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“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”和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“发挥深松整地对增产的促进作用,今年启动1亿亩试点”的要求,现就做好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完成任务。开展农机深松整地,是改善耕地质量,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地要提高认识,进一步加强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完成1亿亩试点面积任务。“三秋”生产到来之前,各地要优先扶持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、深松机、联合整地机等作业机具,为农民深松整地作业提供装备保障。要加大技术服务和推广力度,通过召开现场会、培训班等方式,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的重要作用,努力提高农民开展农机深松整地的积极性。要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,推进连片作业,整村整乡推进,力争2014年各试点地区完成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超过上年。
二、争取财政支持,制定实施方案。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201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农办财〔2014〕6号)已明确,2014年继续在东北、华北等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,具体操作方法按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财〔2013〕98号)执行。各有关省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,争取财政资金投入,明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补助项目区和补助面积,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补助标准。鼓励地方财政增加投入,扩大补助范围。请各有关省(区、市)抓紧制定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实施方案,并在8月30日前报送农业部备案。
三、严格规范操作,提高作业质量。各有关省(区、市)要在总结去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完善农机作业补助制度和作业质量抽查验收制度,认真核查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。要遵循“先作业后补助、先公示后兑现”的原则,将补助资金及时兑现给相关农户或农机服务组织。要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,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、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。11月20日前,请各有关省将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总结及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》,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(njhsglc@agri.gov.cn)。